苏经信综合〔2016〕118号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明确了今年资金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和项目指南,已在省经信委、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格式组织申报,现将企业制造装备升级、企业互联网化提升、产业绿色发展、企业生产制造服务四类项目具体申报内容和要求集中发布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专栏。请各市(县)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按时完成书面及网络申报工作。组织项目申报主体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时推荐使用电子印章。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3月8日
1、企业制造装备升级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2、企业互联网化提升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3、产业绿色发展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4、企业生产制造服务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