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为加快中心、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博士后)培养,营造良好的科技人才发展和学术研究环境,造就一批进入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青年学者。经中心、学院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青年英才”项目择优资助选拔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道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紧密围绕学校、学院、学科重点发展领域,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3. 申请重点项目要求:男教工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工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相关的SCI类三区(以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为准,下同)以上的期刊论文2篇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三名)以上奖励。
4. 申请一般项目要求:男教工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工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曾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相关的SCI类期刊论文2篇。
三、资助标准和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共资助1-3项,10万/项,年限2年;
一般项目:共资助6-8项,5万/项,年限2年。
四、选拔程序和结题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中心、药学院青年英才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及《中心、药学院青年英才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清单》,提交所在研究所,由研究所审核推荐并汇总后报送中心或学院。
(二)中心、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青年英才项目评分表》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并由党政联席会审定。
(三)重点项目完成后,须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并获V类及以上项目(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资助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项目相关的SCI类一区期刊论文1篇或二区期刊论文2篇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名)以上奖励。
(四)一般项目完成后,须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并获VI类及以上项目资助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项目相关的SCI类二区以上的期刊论文1篇或三区期刊论文2篇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三名)以上奖励。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中心、药学院青年英才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1份;
2.《中心、药学院青年英才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清单》(见附件2)电子稿1份。